安心旅遊租賃|防禦7日組

❗❗注意:
商品下單前請於規格說明頁面詳閱 *租賃合約*
下單後即表示同意合約內容,亦具有法律效益。
🟥防禦7日組定價$2699元 ,體驗價$0元, 建議售價$3000 為產品押金,待機器歸還後返還。

🏆MIT 熱銷日本歐美 | 通過台灣、日本發明專利
🏆mini 隨型 旅遊方便攜帶

✅全球第一款室內環境無線快速抗菌機
✅無線手持式,不易清潔的空間也不擔心
✅噴灑距離達1.5公尺,清潔零死角
✅專利雙流氣旋技術
✅通過EMC、FCC以及CE歐美國家的電器認證,從設計到產出皆在台灣製造完成
✅可零死角針對各種表面快速抗菌除臭
✅外型兼備時尚極簡約設計風格,不僅是小家電也能作為家飾
✅大幅提升比傳統噴瓶及定點式霧化機更好的噴灑效率及涵蓋率,輕鬆達到抑制降低病毒細菌
✅空間抗菌、除臭、最安全既有效率的選擇
✅適用幼稚園、養護中、心居家、辦公室、學校教室、兒童遊戲室、餐廳、飯店、健身房、月子中心、診所、大眾運輸工具等空間的角落
NT$3,000
商品編號:
供貨狀況: 尚有庫存

此商品參與的優惠活動

加入最愛 已銷售: 0 件 此商品 「 最高 」可以折抵紅利 0 點 (約等於 NT$0 )
商品介紹

 

 

規格說明

AQUECARE 天淨 無線手持抗菌機

個人租賃契約

 

立契約書人出租人           承昊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AQUECARE 天淨 無線手持抗菌機(以下簡稱承租標的物)租賃事宜,雙方同意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承租標的物

本契約中乙方所承租之標的物名稱、型號、數量與配件詳如附件一。甲方於契約期間提供   1__台承租標的物,並提供乙方極效抗菌原液320ml   1_ 瓶。

 

第二條:租賃期間

租賃期間自民國                         日起至民國                         日止。

 

第三條:租金約定及支付 (適用官網下單)

每次租金共計新台幣_______元整(含營業稅),於活動頁面上購買指定租賃天數之商品線上刷卡並下單。甲方應於    5 _日(含)內提供乙方貨品與發票。甲方於契約期間亦不得任意要求調整租金。

 

第四條:保證金

乙方應於簽訂本契約時給付甲方新台幣    3,000   元整之保證金,以作為其履行本契約義務之擔保。保證金除有乙方應付違約金、未繳清相關費用情形外,甲方應於租期屆滿或契約終止,乙方交還承租標的物時無息返還。

 

第五條:使用承租標的物之限制

本承租標的物係供 ■個人 □營業  之使用。乙方同意遵守本約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承租標的物全部或一部分轉租或以其他方式供他人使用,或將租賃權轉讓於他人。

 

第六條:檢查與維修

甲方應於承租起始日將承租標的物送達乙方指定之地點。乙方應於承標標的物送達時當場檢查,若有損壞或瑕疵應於送達三日內通知甲方。乙方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現之瑕疵外,視為承認承租標的物並無損壞與瑕疵。乙方同意遵守本約定,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之抗菌液於承租標的物中,並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使用、管理、暨維護承租標的物,如因乙方之故意、過失、或使用管理維護不當致承租標的物損壞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費用詳見附件二)。承租標的物如係因不可歸責乙方之自然、天災或非人為因素損壞而有維修必要時,在乙方通知後,由甲方負責修理,但乙方自行所為之拆裝,將由乙方負擔修理之相關費用。

 

第七條:產品保險

甲方已向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範圍包含: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新台幣3,000,000元、每一個事故之體傷或死亡:新台幣12,000,000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台幣3,000,000元。

 

第八條:不得任意終止

本契約於期限屆滿前,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契約。若乙方因單方面因素提出終止申請,則甲方收回承租標的物時,將不返還簽約時所收之保證金。

 

第九條:承租標的物之交還

本契約租賃期滿後,非經雙方合意另訂新的書面租賃契約,視為不再續租。乙方應於本契約期滿、或終止時,將承租標的物交還給甲方,不得藉詞任何理由,繼續使用本承租標的物。乙方未即時返還承租標的物時,甲方得向乙方請求自終止契約或租賃期滿之翌日起至交還當日止收取每組承租標的物每日租金新台幣100元。

 

第十條:出租人終止契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本終止契約:1.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一個月之租額,其租金約定於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一個月,經甲方定相當期間催告,乙方仍不為支付者。2.違反第四條規定而為使用者。3.違反第五條規定而為使用者。4.乙方停止對外營業。

 

第十一條:同意使用商標、商號或公司名稱

   1. 乙方同意甲方於銷售、推廣、說明無線手持抗菌機租賃服務或無線手持抗菌機、

      零組件、替換用零件或相容產品,得使用乙方之商標、商號或公司名稱於甲方之

      網站、社群網站、廣告、雜誌、報紙、海報、說明文件或其他使公眾得知之媒介

      ,以清楚說明甲方無線手持抗菌機租賃現況。

   2. 甲方應於前項媒介標示「使用本公司無線手持抗菌機之用戶」字樣。

   3. 若乙方對於甲方使用其商標、商號或公司名稱之情形有所疑慮,得以書面通知甲

      方停止使用。

   4. 若甲方與乙方之租賃契約關係因解除、終止或期滿而結束,甲方不得再使用乙方

      之商標、商號或公司名稱。但對於已刊登之媒介,則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承租人終止契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得終止本契約:1.產品損害而有維修之必要時,其應由甲方負責維修者,經乙方定相當期間催告,仍未維修完畢。2.甲方停止對外營業。

 

第十三條:保密協議

甲、乙雙方同意,對本合約書或因履行本合約書而知悉或持有他方之商業或文件上之機密者,應負保密責任不外洩,如有違反應賠償對方因此所生之損害。

 

第十四條:未盡事宜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法令、習慣及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雙方如因本契約涉訟,以臺灣台北地方法院為訴訟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五條:

本契約乙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天淨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統一編號:90849940

負責人:徐毅珍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43號7樓

 

乙方:

統一編號:

負責人:

地址:

 

運送方式
已加入購物車
已更新購物車
網路異常,請重新整理